
佚名 | 连载中 18.2万字
太南山位於广贵城西面不远处,整座山高达三千多米,常年被山雾笼罩著,是嵐州第四高的大山。 山脚下一个叫落雁镇的小地方,此刻正热闹得不像话。 狭窄的青石街道上挤满了人,准確地说,挤满了形形色色的修士。 练气期的散修最多,偶有几个筑基期的修士走过,周围的人群便像被无形的手拨开一般,自动让出一条路来。 这些人穿著打扮五花八门,有麻衣草鞋的苦修士,有锦衣华服的世家子弟,也有邋遢不堪的酒糟鼻老头,他们都行色匆匆的往山上的太南谷方向赶去。 牧云蹲在镇口一棵老槐树的阴影里,后背紧紧贴著粗糙的树皮,整个人缩成一团,儘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。 目光紧盯著官道,像是在等什么人。 他身上的衣服也是粗布麻衣,灰扑扑的顏色让他看起来像个逃荒的难民。 他还真就是个难民。 三天前,他还在出租屋里吃著泡麵追小说,骂著某站的新番越来越没意思。 再一睁眼,就躺在了这片荒山野岭的乱石滩上,身上唯一的东西就是一块令牌了。 他穿越了! 穿越到了他看了七遍的凡人修仙传世界。 更准確地说,穿越到了韩老魔即將启程参加太南小会的前夕。 这个发现本该让他兴奋得跳起来。 凡人是他的修仙启蒙书,每一个剧情节点、每一处机缘所在,他都烂熟於心。 如果能提前截胡掌天瓶,或者抢在韩立之前找到什么逆天功法………… 但很快,一个残酷的现实如同一盆冰水兜头浇下。 他查过了自己的身体。 没有灵根。 一丁点都没有。 在这个强者为尊、弱肉强食的修仙世界里,没有灵根就意味著永远是个凡人。 凡人是什么?是修仙者眼中的螻蚁,是隨手一巴掌拍死也不会多看一眼的存在,是妖兽口中微不足道的一点血食。 这个认知几乎让他崩溃。 就在他绝望之际,他的金手指来了! 他的脑...